1900年高潮时期的义和拳活动混乱纷杂,其间形态扑朔迷离,但综合而言,则有以下几种共同的特征或表现形态。

(一)、旱灾与焦躁情绪

1900年5月21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曾在给英国外交大臣的一封信中说:“我相信,只要下几天大雨,消灭了激起乡村不安的长久的旱象,将比中国政府或外国政府的任何措施更迅速的恢复平靖”。

很奇怪的是,庚子年北方各省的自然灾害与往年以涝为主的态势相反,这次是普遍而严重的干旱,譬如当时直隶的旱情记载:“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春天至冬,未得下雨,汗(旱),春麦未种,……直隶三省未下透雨”。北方的这次旱灾蔓延甚广,除了山东与直隶外,山西、河南与陕西等地也饱受干旱之苦。在很多地方的县志中,当年都有“春夏大旱”,“十室九空”,“晚禾尽萎,大饥”的记载。由此,历史上描述旱灾“赤地千里、“易子而食”的悲惨画面再次出现,其记载令人不忍卒读。

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旱灾被水灾更加的可怕。一般来说,水灾有时间限定性,暴雨不可能一直持续,只要大水退去后,灾民即可回到家园重新恢复生活,而且洪水带来的淤泥还能增加土地的肥沃度,有利于提高作物的产量。再者,水灾造成的焦虑情绪往往可以通过追究渎职的水利官员得以宣泄,也可以通过疏浚河道、加高河堤等措施来恢复农业生产的信心。换句话说,水灾是一目了然的,但旱灾就不一样了。

旱灾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往往在于它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它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带有持续性的、渐进式的苦难和折磨。水灾一旦发生,它便已经成为一个过去的事情,人们大体上可以确定它的结束日期并规划灾后的生活,但旱灾的不确定性则让人充满焦虑而无法产生预期。正如柯文在《历史三调》中说的:“旱灾持续的时间越长,这样的问题就越急迫:什么时候下雨?干旱什么时候结束?它会结束吗?简言之,水灾形成后,人们最关注的是已发生之事,而旱灾形成后,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尚未发生之事。可以说,旱灾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

从中国传统的灾荒观来看,旱灾往往被解释为得罪了上天(玉皇大帝),因此皇帝和官员们往往会举行庄严的祈雨仪式,祈求上苍原谅,赐以甘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祈雨活动都会得到回报,譬如庚子年的干旱就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缓解。

干旱使得直隶、山东等地的农民无所事事,义和拳也由此得以蔓延。据《天津政俗沿革记》中记载:“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正月,山东义和拳其术流入天津,初犹不敢滋事,惟习拳者日众。二月,无雨,谣言益多,痛诋洋人,仇杀教民之语日有所闻。习拳者益众。三月,仍无雨,瘟气流行。拳匪趁势造言,云:‘扫平洋人,自然得雨’。四月,仍无雨。各处拳匪渐有立坛者”。

最为巧妙的是,义和拳宣扬的“反教”观念正好为缓解干旱带来的焦虑烦躁情绪提供了一个宣泄口,这便是义和拳揭帖中反复强调的,当时北方久旱不雨,原因是“洋人得罪了老天爷”,所谓“天无雨,地焦干,只因鬼子止住天”,“天久不雨,皆由上天震怒洋教所致”,只有“扫平洋人,才有下雨之期”。

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群众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那些教条,具有不容讨论的专横武断的力量”。中国有句老话叫“天怒人怨”,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寻找一个替罪羊便显得十分必要了。洋人、洋教与中国传统及文化的格格不入,正好为“天庭震怒”找到了原因。

洋人洋教(及其背后的教民乃至一切与洋务相关的事务如铁道、电报、洋行等)得罪了老天爷,这个观念是不容怀疑的,因为从逻辑上说,假如是洋人洋教得罪了天庭导致干旱,那普降甘霖又证明了他们的无辜。正如时人王照在《行脚山东记》中说的,当德国人在山东修建铁路时,当地人“喧传凡铁路所经若干里内,禾稼皆死”,于是“齐向洋人拼命”,但“他日见禾稼不死,即为悦服洋人之日矣。”

事实上,当年六月,直隶、山东交界一带下了一场透雨,附近一带的义和拳便纷纷回籍,某佚名士大夫即记载说:“团即返奔,途中自相语曰,天雨矣,可以回家种地矣,似此吃苦何益?”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地区都像直隶、山东交界一带那么幸运,直隶北部等地区的旱情就一直没有得到缓解,而这也是造成庚子年那场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那些在华传教士也在不停的祈求上帝赐予人们一场大雨,某传教士在信中说:“拳民们威胁要抢劫并杀害传教士和教民,……人民无所事事,只谈论如何杀洋人和教民……形势越来越险恶,如果一直不下雨,什么样的暴力事件都可能发生,我们知道,如果上帝愿意,他会普降甘霖来解救我们。”另一个传教士也说:“雨水对我们来说意味着安全,正是由于久旱无雨,他们才在这里闹事,并不是因为义和团……他们本来都是安分守己的人,但他们现在被饥饿折磨得绝望了。”

(二)反洋与排外行为

持续旱灾带来的焦躁情绪使人们失去了理性,出于对洋人与洋教破坏国人传统生活的憎恨,义和拳对一切外来事务都持一种不容讨论的排斥态度。除了焚教堂、杀教民之外,义和拳对洋货也是深恶痛绝,正如《天津一月记》中记载的:“团中云,最恶洋货,如洋灯、洋磁盂,见即怒不可遏,必毁而后快。于是闲游市中,见有售洋货者,或紧衣窄袖者,或物仿洋式,或上有洋字者,皆毁物杀人”。

对义和拳的“反洋务”活动,当时有很多记载,譬如杨典诰在《庚子大事记》中说:“自教堂教产烧毕后,所有城内外凡沾洋字各铺所储洋货,尽行毁坏,或令贫民掠取一空。并令住户人等,不得收藏洋货,燃点洋灯。于是家家将煤油或箱或桶泼之于街。又传言杀尽教民后,将读洋书之学生一律除去,于是学生仓皇失措,所有藏洋书之家,悉将洋书付之一炬”。仲芳氏也在《庚子纪事》中说:“哄传各家不准存留外国洋货,无论巨细,一概砸抛,如有违抗存留,一经搜出,将房烧毁,将人杀毙,与二毛子一样治罪。”更有甚者,如《拳事杂记》中的记载:“当拳匪起时,痛恨洋物,犯者必杀无赦。若纸烟,若小眼镜,甚至洋伞、洋袜,用者辄置极刑。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因身边随带铅笔一枚,洋纸一张,途遇团匪,乱刀并下,皆死非命”。

鉴于洋货在很多方面确实具有先进性并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因而除了毁坏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给洋货或带“洋”字的货品改名换姓,譬如“洋药”改称“土药”、“洋布”改称“土布”或“西布”,“洋货铺”改称“广货铺”,就连从日本引进的东洋车,本不属于“反洋”系列的产品(当时的日本人在国人眼中乃同文同种,和西方人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庚子年的事件本与日本无关),但车夫们还是忙不迭的将之改名为“太平车”,并用醒目的红纸贴在车尾,以防不测(六十多年后,红卫兵将“西红柿”改成“东红柿”,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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