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二日,李宗仁发表就任代总统的文告说:蒋介石“轸望国家之艰危,顾恤人民之痛苦,促成和平之早日实现,决然引退,宗仁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决本和平建国之方针,为民主自由而努力”。
根据当时南京发表的官样文章来看,蒋介石之所以下野,乃是为了“弭战消兵”;而李宗仁之上台,亦为“促成和平之早日实现”。但实际上蒋的“引退”,并非出于本心,而是形势所迫,董显光承命所著的《蒋总统传》就毫不隐讳地说:蒋“如再坚持,广西军队将采取军事措施,它将退出武汉地区,让长江一线开放给‘中共军’。蒋总统认为设有此举,将使整个局势不可收拾,遂决意自己引退,给予广西派一个自己试验的机会”。(董显光:《蒋总统传》,第五一一页。)
在这里,蒋介石还翻了一笔旧账,说在一九二七年八月初,蒋介石在徐州为孙传芳、张宗昌打败退回南京,那时雄视中原的冯玉祥,忽然打电报给南京的蒋介石、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等主张宁汉合作,“建议宁汉双方中委在开封举行会议”。蒋以兵败,不欲以低姿态参加开封会议,对冯电迟迟不复,但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等三人则以为不宜辜负冯的好意,并主张宁汉应当合作,遂于八月八日由李宗仁带头电冯玉祥云:“对今后党派,只有整个之善后,并无两派之争执,关于促进党内团结,似以召开四中全会为宜。”蒋虽签名其中,但名列第四,蒋那时误会李宗仁存心迫他下台,遂于八月十二日由南京去上海,发出通电下野。结果五个月后,蒋又在四中全会上海预备会议中被推复职,有过此次经验,蒋认为历史将会重演。
正因为这样,所以蒋家官书承认蒋此次下野系暂时引退。“所谓暂行引退,并不是说蒋总统已放弃其总统职位。中国宪法并无关于总统辞职的规定。蒋总统把职权交与副总统代理,系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中‘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一段之规定,并根据此一段之规定颁发文告,请李副总统代行其职权。他的引退,既不是辞职,亦非长久退职。他仍继续担任国民党总裁。”(董显光:《蒋总统传》,第五一三页。)最后一句,意即暗示“以党控政”。这样,李宗仁的政策措施,依照惯例,就必须经由国民党中央常会审议,然后方可付诸实施。蒋“引退”以后,仍在他的家乡奉化溪口以“在野地位”继续指挥他的“中央军”。当时蒋的“中央军”仍然大于白崇禧所指挥的广西部队,而南京这一政治中心且直接在汤恩伯控制之下,情况如此,李宗仁自难握有指挥整个南京政府的统一权力。
一、府院分裂
李宗仁上台以后,为重启和谈于一月二十二日电邀李济深、章伯均、张东荪(1886—1973,现代哲学家、政治活动家、政论家、报人。曾为研究系、中国国家社会党、中国民主社会党领袖之一,曾任中国民盟中央常委、秘书长。1921年曾参加过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会议。1941年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8年曾参与北平和平解放的活动。卷入“美国特务案”,于1953年5月被开除出民盟。1973年6月2日逝世于北京“秦城”监狱。)等共同策进和平运动,同时指示行政院,作出决议:派邵力子、张治中、黄绍竑、彭昭贤(1896—1979,曾任国民党内政部部长。1949年国共和谈时,被委派为国民党代表,因其系“CC派”主战分子,被中国共产党拒绝。南京解放时,彭昭贤随国民党去台湾。)为和谈代表,等候共方代表在双方同意的地点进行和谈。此外又派邵力子、甘介侯(1896—1984,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国留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40年12月,被选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9年李宗仁出任代总统,甘介侯作为总统私人代表赴美,接洽李宗仁和杜鲁门晤面。后留美任新泽西州大学教授多年。)先后去上海,分别访晤宋庆龄、章士钊、颜惠庆(1877—1950,曾任北洋军阀政府总理。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上海从事慈善和教育事业。上海解放后,主持上海临时救济委员会及中苏友好协会筹备等工作。应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黄炎培、罗隆基、张澜(1872—1955,曾留学日本,1911年领导四川保路运动。1941年参加发起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为中国民主同盟),自1941年黄炎培后任民盟中央主席,直至逝世止。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民主人士,请他们为促成和谈有所赞助。
由于李宗仁所采取的行动,一月二十三日,听到中共广播声明:(一)与南京政府谈判,并非承认南京政府,乃因其尚控制若干军队;(二)谈判地点,俟北平解放后在北平举行;(三)反对彭昭贤为南京政府代表;(四)战犯必须惩治,李宗仁亦不能免。
一月二十四日,李宗仁为了进一步表明其企求和平的诚意,特饬行政院:(一)将各地“剿匪总司令部”一律改为“军政长官公署”;(二)取消全国戒严令。接近前线者,俟双方下令停止军事行动后再行取消;(三)裁撤“戡乱建国总队”;(四)释放政治犯;(五)启封一切在戡乱期间因抵触戡乱法令被封之报馆、杂志;(六)撤销特种刑事法庭,废止刑事条例;(七)通令停止特务活动,对人民非依法不能逮捕。这就是所谓的“七大和平措施”。
这些措施,行政院表面上都接受,但是不同意取消戒严令。行政院的发言人说:“开释政治犯与戒严法系属二事,触犯戒严令不能称为政治犯。戒严法所规定之事项,无一为政治犯性质。在戒严地区负责当局,为维持治安与秩序起见,自应按照戒严法办理。”
一月二十七日,李宗仁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请迅速指定和谈代表与谈判地点。并谓南京“政府业已承认,以贵方所提的‘八项条件’作为和谈的基础”。李宗仁此时试图以自己的“法统”地位来对抗蒋介石的“党统”控制,所以承认以毛泽东主席所提八条件作为和谈基础一事,事前并未提交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也未经孙科过目。结果李电发出以后,溪口即有长途电话同孙科接触。孙科唯蒋之命是从,一月二十八、二十九两日,内阁要员悄悄离开南京到上海去了。一月二十九日,农历元旦,立法院院长童冠贤向李宗仁建议,代总统应于是日慰劳首都卫戍部队,以示体恤前方将士之意。但原定每名士兵发给现洋一元,因中央银行南京分行没有现金,未能拨付,因而慰劳之举,临时作罢。是时留在南京同李宗仁度岁的国民党元老,仅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前司法院院长居正两人而已。
是时在溪口同蒋介石在一起的除蒋经国外,还有张群、陈立夫、郑彦芬、黄少谷等,蒋介石决定将国民党中央常会移往广州举行,俾与孙科的行政院密切联系。蒋作此部署,无非是要孤立李宗仁,使其不能代表南京政府以与中共进行和谈。
一月三十一日,华北“剿总”总司令傅作义与中共方面签订十三项协定,宣告北平和平解放,在国民党内起了一定的影响,如浙江省主席陈仪,就曾想以北平解放的方式,要汤恩伯在上海照样炮制。汤密报蒋介石,蒋开始对陈仪异动密切注意。二月二十一日,汤诱陈去上海,指为“通共有据”,加以逮捕。此事始终未使李宗仁闻知,成为蒋、李交恶的因素之一。
二月一日,李宗仁欲作最后的努力,挽留孙科内阁回到南京,特于上午九时专机飞沪。同行者有程思远、甘介侯等人。十时,专机在龙华机场降落时,仅有吴忠信、吴国桢、朱家骅、方治(1897—1989,国民党重要的党务活动家、CC系把守宣传口的主将。曾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教育部国民党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总裁室秘书、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主任委员等要职。1949年退居台湾。)、潘公展等人迎接,孙阁成员竟无一人到场。李宗仁先到林森路(今淮海中路)一一〇五号黄绍竑宅休息。十时许,李往访上海名流颜惠庆、章士钊、江庸(1878—1960,近代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文化名人。1938年7月被选为国民参政会参议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请他们以私人资格北上,呼吁和平。彼等表示,甚愿予以助力。
一日下午三时半,李宗仁在上海外滩中国银行四楼召集行政院院长孙科、副院长吴铁城暨其他内阁成员举行会谈,勉以团结大义,劝他们回到南京,府院一致,共支危局。但孙科说,一周以前,共军前锋已到浦镇,南京正在共方远程大炮射程之内,为使政治重心不受军事上的威胁,行政院已决议二月四日迁往广州。自是府院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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