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在延安
本文摘自《党史博览》2012年第11期,作者:袁小伦,原题:可有神工能扫雾——叶剑英与晋绥土改,本文系节选
由于过分追逼浮财、底财,所以就不得不依靠少数农村的游民分子和极少数‘勇敢分子’。这些人一掌握了斗争的主动权,必然就要发生武斗现象。……这丝毫不是什么‘革命秩序’,而是对社会秩序、社会生产、社会道德的极大破坏。
1947年春,在叶剑英率领北平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回到延安不久,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鉴于国民党军集中兵力进攻山东和陕北的严峻局面,决定将中共中央机关一分为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前委即中共中央的精干机关继续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朱德和一部分中央委员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前往华北,进行中央委托的各项工作;以叶剑英为书记,杨尚昆为副书记的中央后方委员会开赴山西西北临县地区,负责后方工作。
3月12日,叶剑英东渡黄河,前往晋西北地区。从延安撤退的中央后方委员会机关3000余人,经过艰苦行军,于3月底陆续到达临县三交镇双塔村及其附近的10多个村庄。之后,从国民党统治区撤回的干部,也陆续到达三交镇,中央后委领导的人员最多时达5000余人。
中央后委为协助中央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做了大量工作,正如王震所回忆的:“那时毛主席、周恩来、任弼时在陕北打圈圈,彭老总带我们在前边打仗,剑英同志在山西三交的窑洞里,默默无闻地担负着中央后委工作。不只是管后方保障,更多的是做参谋部工作。每天,我们军队的行动,敌人兵团的运动,双方态势的变化,都得及时掌握,并向统帅部通报。那时,后委实际就是军委的参谋部,中央的‘耳目’,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毛主席的赞扬。”
王震回忆了毛泽东对中央后委的赞扬,中央后委副书记杨尚昆则回忆了毛泽东对中央后委的批评:1948年毛主席经过三交镇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其中一件是批评晋西北的土地改革搞得很“左”。这件事虽然是康生和陈伯达在那里搞,但主席说:“你们后委就驻在这里,这些事情都知道,可是你们根本不反映,你们读的马列主义到哪里去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中共中央机关在决定一分为三的同时,还组织了一个以中央政治局委员康生为团长、中央候补委员陈伯达为副团长的中央土改团,与从延安撤退的队伍一道,开赴晋西北工作。其中康生率曹轶欧、凌云以及毛泽东的大儿子毛岸英等到达临县郝家坡,设立中央土改团总团部。郝家坡在临县县城以北,中央后委所在地在县城以南,两地相距大约30公里。随着康生的到来,晋绥土改“左”倾严重错误开始了。
晋绥地区土改运动开展得比较早,全国内战爆发前的1946年4月,广大农民就已经开始向汉奸、恶霸地主进行清算斗争。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以后,晋绥土改运动全面铺开。最初发展缓慢,也比较平稳。晋绥分局首先从各级党政机关选调了一大批干部,进行土地改革政策培训,组成了工作团,分赴全边区各县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区、村进行农村阶级关系和土地情况调查。在全面掌握农村阶级状况和土地占有状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文件,对晋绥解放区抗战以来的政治、经济、阶级状况的变化作了深刻的分析,对不同阶级的划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后,工作团再次重返农村土改试点,访贫问苦,调查研究,摸清阶级,组织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农会,召开斗争恶霸地主大会,申冤报仇,启发、提高阶级觉悟,划分成分,毁契烧约,清算账目,分配土地。
到1947年3月,康生、陈伯达率领中央土改团来到临县郝家坡后,全面否定了晋绥分局制定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文件规定。康生派人到郝家坡、张家湾、白文、南庄、后甘泉等六个村子的坟地看围墙和石碑,查三代定成分,把许多无封建剥削或者只有轻微剥削的劳动人民错划为地主、富农,特别是将富裕中农错划为富农,打乱了革命阵线,扩大了打击面,影响了贫雇农与中农的团结。康生还别出心裁地提出“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错误口号,致使临县从1947年初至1948年2月,错误地处死了不少人。从此,晋绥土改的极左之火熊熊燃烧起来。
在康生的操纵下,本来就出现“左”的偏向的晋绥土改运动走向了极端。很快,群众自发起来斗支书,撤销党支部乃至县委,进行所谓“搬石头”“揭盖子”及“审查撤销党的基层组织”的运动,搞得整个边区鸡犬不宁,人人自危,党员干部随时都有被撤换和被害的危险。
中央土改团成员曾彦修对临县土改的“左”倾严重错误有着深切的体验。1947年7月,他从朔县(今属朔州市)南下经兴县到达郝家坡参加晋绥分局召开的土改试点汇报会议。他这样回忆会议期间他看到的康生“左得出边”的“主要几点真实情况”:“第一,是‘把马克思主义烧了’。康生从根本上废除了划分阶级的生产关系标准,即是否有剥削行为的主要标准。晋绥原有一个划分阶级标准的内部文件,原则上是正确的,地主、富农、资本家、高利贷者等,主要看他有没有剥削、剥削方式、剥削的比例有多少。严格掌握这些规定就不会出大错。可是康生硬是在会上说,正是这个文件‘害死人’,束缚了干部群众的手脚。他说:‘这个东西害死人,把它烧了。’这是原话,我在场听见。当然非真烧,而是作废的意思。这本是晋绥自定的土地改革的‘小宪法’,把这个东西烧了,当然就只有盲动了。……晋绥1947年自春至秋有半年多时间土地改革搞极左,根本就是出自康生的这个指令。第二,康生过分看重没收与分配所谓浮财、底财,使农村更加混乱、破败。所谓浮财,即土地以外的物件,如衣物、家具、牲畜、农具,特别是粮食等。为追求这些东西,特别是银圆、首饰等,就由一些游民及小青年带头,大挖人家的祖坟。总是多少有所收获,就越挖越厉害,群众反映极坏。附近疏散过来的中央机关,也没有人赞成的。第三,由于过分追逼浮财、底财,所以就不得不依靠少数农村的游民分子和极少数‘勇敢分子’。这些人一掌握了斗争的主动权,必然就要发生武斗现象。……这丝毫不是什么‘革命秩序’,而是对社会秩序、社会生产、社会道德的极大破坏。”
时任临县县委副书记的冯文耀也回忆了有关康生极左做法的一些细节:“一九四七年我在山西临县担任县委副书记,三月,康生到临县搞土地改革试点。一开始他就说:‘你们这个党(指临县县委)不是土改的。’……提出:‘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实际上是康生和工作团某些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一天,在康生试点的五区郝家坡,斗争小学教师刘昌荣之妻。在扯掉所谓‘地主婆’的刘妻外衣时,康生笑得前仰后合,在场的人不知何故。(当地习俗是不管什么死法,死时也要穿上新衣裳。因此,当时被斗者,尤其是女性,在斗争会前,他们总会把好衣服穿在里面。)散会后,他把各村的工作组长留下,问大家:‘刚才发现了什么?’谁也答不上来。他说:‘地主婆里边穿着又好又新的衣服,说明老区大部分地主土地以减租等斗争方式转移到农民手里是假的,而是地主以高价把土地卖给农民,一部分银圆投资工商业,换个办法剥削人,一部分埋在地下。康生根据这一发现,马上发明了挖底财,凡定为地富分子者,都得缴底财,否则将被严刑拷打。当时包括一部分家境比较富裕的干部也都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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